《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外走廊建筑面积辨析
因近日公司承接了一桩湖北襄阳市一家地产公司因建筑面积认定扯皮上诉至地方法院的工程造价纠纷案件,设计方案为两层楼的街铺式商铺,因设计师要考虑运输车辆直接上到二楼,相对一层而言,二楼商铺普遍缩小了外墙围护空间 从而在一楼的屋面板上预留形成大量车行道,形成一些平时较为少见的空间组合形式,尤其是车行通道及人行走廊极容易迷糊,特根据体会撰写此文,供大家探讨相互学习。
一、 GB/T50353-2013 比较先前的GB/T50353-2005,修订或增加了如下内容: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 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 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 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9. 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 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 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二、 走廊面积计算解析
1、走廊定义
条文2.0.11: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一般来讲,在建筑物围护结构内的走廊称为内走廊,内走廊随围护结构所在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一般不单独计算;在围护结构外的走廊称为外走廊,外走廊的建筑面积规范则做了专门规定。
2、外走廊面积解析
(1)架空走廊: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规范3.0.9条)
认定要点:①二层及以上;②不同建筑物之间;③认定脚踩的底板楼面(不管是否存在架空走廊上方的顶板);满足上述3点后看余下条件:
①无围护设施无围护结构,不算面积;
②有围护设施,不管有无顶盖,按底板水平投影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③有围护结构同时有顶盖,按围护结构计算全面积;
有围护设施,左边无顶盖,右边图有顶盖
有围护结构同时有顶盖
(2)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规范3.0.14条)
挑廊显著特点是挑出外墙悬空,所以只能是二层及以上部位,二层的挑廊是指挑出一层外墙的部分,三层的挑廊是指挑出二层外墙的部分,以此类推。(注意:上层是否挑出是以下层外墙做参照物!!)
(3)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规范3.0.14条)
规范条文释义2.0.16条: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3、注意雨蓬与檐口的区别
规范条文释义2.0.19条: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蓬、多柱雨蓬、柱墙混合支撑雨篷 、墙支撑雨篷 )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蓬,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 ,不计算建筑面积。
认定要点:
原创:湖北莱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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